起訴郵政獲立案資料圖
快遞實名制即將實行之際,福建律師鄒麗惠一紙訴狀將福建省 郵政速遞 物流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(下稱“福州 郵政速遞 公司”)和福建省 郵政速遞 物流有限公司(下稱“福建 郵政速遞 公司”)告到法庭。原因是她在寄快遞時,被要求在EMS快遞面單上加寫身份證號碼,她認為此行為屬于違法侵權行為,請求法院判令停止。10月27日,福州市鼓樓區法院受理了此案,并決定 立案 審理。
10月23日上午,鄒麗惠依例給速遞員打電話,要求上門取件。鄒麗惠稱,速遞員上門后要求其助手在快遞面單上加寫身份證號,表示如果不寫寄件人身份證號,他們無法攬收這份快遞。她問及以前都不需要填寫寄件人身份證號,為什么此番突然要求加寫寄件人身份證號?快遞員表示這兩天剛接到公司指示。
鄒麗惠告訴澎湃新聞,因這份快遞是發往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份緊急的法律文書,無奈之下她只好讓助手把身份證號寫上。快遞發出后,她讓助手給11183(中國 郵政速遞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品牌EMS的客服專線)打電話詢問,11183表示并不知道這個情況,需要去了解。
鄒麗惠提供的EMS快遞面單照片顯示,其身份證號被填寫在“備注”一欄。
鄒麗惠認為,寄件人的身份證號并不是國家郵政總局印發的《快遞業務操作指導規范》中規定應當填寫和掌握的信息內容,福州 郵政速遞 公司要求在快遞面單上加寫寄件人身份證號的做法沒有法律、法規或規章依據,有非法獲取和泄露寄件人個人信息之嫌,屬于違法侵權行為。
就在鄒麗惠發出快遞的第二天(10月24日),國家郵政總局表示,快遞實名制登記將于11月1日開始。但目前尚無具體實施細則。
對此,鄒麗惠表示,她并不反對快遞實名制,但不應將身份證號寫在快遞單面上,“一件快遞,從寄出到簽收要經過很多手,如果把身份證號填寫在快遞單面上,沒辦法保證個人信息不會被泄露。之前寄掛號信也是實名制,但不會將身份證號填寫在信封上。”